一、举报受理范围
1.发现企业冒用南昌市属国有企业名义,伪造股权关系、公章或营业执照等行为。
2.发现企业冒用南昌市属国有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或发现企业在南昌市属国有资本全部退出后,继续以南昌市属国有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3.发现企业通过虚假宣传(如:在南昌市属国有资本未参股或南昌市属国有资本退出且企业其他股东中没有国有股东情形下,仍对外宣称“拥有国资背景”),引发公众误解。
4.发现企业在南昌市属国有资本全部退出后,其名称中仍存在可能引发公众误解的元素。
5.发现企业在南昌市属国有资本未参股或南昌市属国有资本退出后,涉嫌违规使用南昌市属国有企业的字号、商号、商标、经营资质、特许经营权等行为。
6.其他冒用南昌市属国有企业名义及引发公众误解的情形。
二、举报方式
1.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线索材料至3527596609@qq.com,请备注“假冒国企行为举报”。
2.拨打电话0791-83986663提供线索。
3.关注“南昌国资”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互动”专栏中“假冒国企行为举报”入口提供线索。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并附相关证据资料,以便调查核实。
2.要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对举报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诬告陷害他人,对于借举报名义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3.鼓励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并坚决依法保证举报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