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根据南昌市政府洪府厅抄字〔2013〕155号回复意见,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出资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市政府同意由市国资委通过统一委托、统一支付的方式对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的财务审计工作以加强管理。
2、立项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出资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科学评价和规范考核企业经营业绩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情况。
3、项目内容、执行标准和实施期限
由市国资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15家出资监管企业进行财务决算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等资料。中介机构的选择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审计费用不得超过《关于印发<江西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洪财会管[2011]12号)的规定。项目期限为每年度一次。
4、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财务决算审计费用为411.104万元,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该项目无以前年度结转数,本年度已全部支付,无结余结转数。
5、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该项目由市国资委财务统计与考核分配处负责组织。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该项目主要是完成出资监管企业的财务决算审计工作,为科学评价和考核企业的经营绩效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率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审计出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进行整改,以加强出资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与项目绩效总目标一致。
3、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2017年出资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市国资委已完成对出资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并了解了出资监管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国有资产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原则和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等
1、评价目的
全面评价2017年度出资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项目实施情况,了解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及项目满意度等有关情况。
2、评价原则和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本项目绩效评价坚持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的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洪财办〔2019〕7号)文件精神,我委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分为项目单位(处室)自评和主管部门评价两个步骤。
我委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组织部门的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收集了财政项目支出基础数据,整理资料,对项目单位(处室)提交的绩效自评进行评价,撰写评价报告,反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绩效评价报告并上报财政部门。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投入指标
1、项目立项规范性指标得分情况分析
该项目是根据南昌市政府洪府厅抄字〔2013〕155号文件设立的,由市国资委每年统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出资监管企业进行财务决算审计,项目立项规范并符合要求,得5分。
2、预算资金执行率指标得分情况分析
2018年该项目预算资金为411.104万元,实际预算收入411.104万元,来源于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11.104万元,预算支出为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预算资金执行率为100%,得5分。
(二)项目过程指标
1、业务管理指标得分情况分析
项目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南昌市财政局关于2016-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单位会计审计服务实行定点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洪财购〔2016〕11号)和《南昌市国资委2016-2017年监管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定点采购管理办法》(洪国资字〔2016〕87号)的要求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并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业务管理健全,得3分。
在财务决算审计过程中,对审计流程进行监督,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出资监管企业积极沟通,以确保审计质量。项目质量可控,得2分。
2、财务管理指标得分情况分析
为了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按照《南昌市国资委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逐级进行审批付款。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预算用途进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监管到位,不存在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形。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且财务监控有效,得5分。
(三)项目产出指标
1、产出数量指标得分情况逐个分析
2017年出资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由11家会计师事务所对15户出资监管企业共17个审计项目(其中市政集团和江铃集团各分为2个项目)进行审计。2018年审计工作结束时,已收到15户出资监管企业的审计报告、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核报告、管理建议书等资料。项目产出符合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项目完成率100%,得25分。
2、产出质量指标得分情况逐个分析
在审计的过程中,市国资委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按质完成审计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成果资料,市国资委进行了核查,发现存在的问题要求事务所进行修改。项目产出质量达标率达100%,得15分。
3、产出时效指标得分情况逐个分析
项目计划开始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计划完成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项目实际开始时间为2018年1月1日,实际完成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不存在未按计划完工的情形。截至2018年5月31日,各会计师事务所均已完成相应的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并提供了相应的审计成果资料。项目按时率达100%,得5分。
4、产出成本指标得分情况逐个分析
项目产出成本主要是支付的审计费用,2017年度出资监管财务决算审计费用金额为411.104万元,已全部支付且未超出预算支出金额。项目成本符合规定,得5分。
(四)项目效果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得分情况逐个分析
无。
2、社会效益指标得分情况逐个分析
根据财务决算审计提供的审计成果,为市国资委科学评价和考核企业的经营绩效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并针对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的建议,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国资监管体制逐步完善,得15分。
3、生态效益指标得分情况逐个分析
无。
4、可持续影响指标得分情况逐个分析
自2013年以来,市国资委每年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出资监管企业进行财务决算审计,并且每年的财务决算审计成果资料为科学考核和评价出资监管企业经营业绩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提供了有效的数据支撑。通过财务决算审计,加强了对出资监管企业的监管,提高了出资监管企业的管理水平,该项目可持续复制,得10分。
(五)项目效果指标
2017年度出资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项目是由市国资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15户出资监管企业进行财务决算审计,由市国资委财务统计与考核分配处负责组织,服务对象对该项目满意度达90%以上,得5分。
四、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上述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市国资委2017年度出资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项目依据充分、资料齐全、评价合理,开展评价的各项工作全部完成预期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综合评价结论为优。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2017年度出资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项目绩效评价为优,根据其产生的社会效益以及重要性,建议继续实施该项目。
2017年度出资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项目预算金额为411.104万元,与2016年一致,该预算金额主要为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2016年出资监管企业资产总额为3312.90亿元,2017年出资监管企业资产总额为3894.60亿元,增长率为17.55%,且南昌水利投资发展公司2018年1月划归我委,考虑到出资监管企业规模扩大,建议以后年度适当增加预算安排。
六、项目实施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高质量的审计工作是科学评价和考核出资监管企业的基础。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和适当的审计证据,出具高质量的审计报告,确保出资监管企业财务报表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只有依据高质量的审计报告,才能科学评价和考核出资监管企业的经营绩效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并针对审计中企业中存在的经营管理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以加强监管。
2、良好的审计沟通对项目推进起重要作用。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市国资委、会计师事务所和出资监管企业之间良好的审计沟通有助于协调解决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推进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部分审计项目时间紧张,影响到了项目进度。由于部分出资监管企业规模大,分子公司很多,加上会计师事务所进场资源的限制,导致部分审计项目时间安排紧张,影响到了项目进度。
改进措施: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做好审计工作安排,出资监管企业积极配合,确保按时完成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