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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国资委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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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由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部门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意见或疑问,请与市国资委综合调研处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大厦b座1008室;邮编:330038;电话:0791—83986256)。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要求,市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在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委机关各处室参与的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本委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三落实。我委按照相关要求,在委机关设立了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编制了委机关信息公开指南。我委在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http://xxgk.nc.gov.cn/xxgkpt/bmxxgk/bmxxgk.shtml?wcode=xxgkpt&code=A00430&bmname=市国资委)和本委政务网站

(http://gzw.nc.gov.cn/ncsgzw/index.shtml)向全社会公开信息。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市国资委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认真抓好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政府信息监督和保障制度的落实工作,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准确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保障。先后印发了《南昌市国资委信息公开指南》、《南昌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南昌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等制度办法,明确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和程序,完善了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加强了对公开信息的审核。

(三)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情况

2018年,市国资委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培训会议,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不断加大《条例》在委系统的宣传贯彻力度,努力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以此促进机关行政效能的提高和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市国资委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提高信息公开质量。2018年度,我委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委政务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平台发布各类信息共计1042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其中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265条信息;委政务网站发布410条信息;委政务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630条,其中政务微博455条、政务微信175条;其他方式公开信息数2条。各出资监管企业及委属企业也通过多种渠道公开了大量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委收到2条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其中一条为依申请信息公开平台申请,一条为网络申请,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申请人要求的方式答复了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新的成效,积累了一些新的经验,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信息的种类还不够丰富。全年主动公开的信息大部分为政务动态类信息,文件类、解读类等信息相对较少。二是工作人员队伍有待加强。尚未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我委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从委机关处室及监管企业中选拔政治水平高、业务能力强、个人素质好的工作人员充实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同时,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南昌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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