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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部门“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举报事项的通告
来源: 市国资委  发布日期: 2021-08-26   访问量:

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洪财监〔2021〕6号)文件工作部署,现将“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举报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及内容

此次专项清查对象是本部门机关、事业单位。重点是2019年以来,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类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凡以上单位存在下列情形的,均可以举报:私存私放设立“小金库”;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户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账外资产(主要指固定资产、股权债权、对外投资);其他形式“小金库”。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91-83980761

举报信箱:南昌市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B座20楼南昌昌市国资委 ,邮政编码:330038。

三、受理时间

2021年8月25日至10月31日,其中: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热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反映情况,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绝对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