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南昌市国资委企业离休老干部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9-28   访问量:

为确实做好201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我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38号)、省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及市政府《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洪府发〔2014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本中心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南昌市国资委企业离休老干部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为落实全市2009年国有企业改制有关精神,更好地为09年国有改制企业离休干部服务,经市编委洪编发〔201136号《关于设立市国资委企业离休老干部管理服务中心的批复》同意,于2012年组建成立。20135月完成人员招聘,机构设置,定员定岗工作。截止20171230日市编办核定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人,在职职工8人,退休1人;中心内设管理科和综合科二个办公室。现有副科级1人,管理岗九级4人,管理岗十级3人。为加强管理并防范风险,中心制订了一系列财务管理规定,通过进行内控培训和开展风险评估,对内部控制风险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增强了内部控制意识,根据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内控机构,制订了相关内控制度,并配备了相关人员。

中心隶属市国资委,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国资委管企业离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具体是在市国资委党委的领导下,在市委老干部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企业离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文体活动,协调处理相关事宜,为离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等提供服务和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中心成立之初,按照洪办字〔201068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委老干部局、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国有改制企业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市委办公厅转发《2013年南昌市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市非国有企业离休干部安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会议纪要》的通知精神,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当前国有改制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调研,在此基础上根据改制企业以及离休干部的具体情况,按照“分步移交,分类管理、分类指导”的要求,确立了对改制企业的离休干部实行我中心直接管理服务和我中心与企业共同管理服务两种模式,并逐步向直接管理服务模式过渡。2017年中心管理服务的企业离休干部200余人。

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国资委的领导下逐步将昌工控股和产业集团的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纳入直接管理,最终实现将委属改制企业的离休干部全部纳入直接管理。全心全意落实好离休干部的“两个待遇”,积极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

二、评价工作开展

(一)绩效评价实施过程情况

接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召集全体中心工作人员学习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成立预算绩效管理自评领导小组,由主持全面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综合科、管理科干部、纪检和财务相关人员为成员,专门负责本次绩效自评工作。以绩效考核的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整体绩效支出为内容,查核财务资料,分析财政数据,结合评价指标和标准对各项支出进行一一的评价考核打分,同时广泛开展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

(二)绩效评价整体结果概况

中心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通过对201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得到92.6,自评结果:优。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公用经费控制率和政府采购执行率等方面没拿到满分,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更好地为老同志们服好务,并以之为己任,提高社会的满意度。

中心根据勤俭办事业的原则和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认真编制年度预算,预算执行方面剔除政策性增资的影响因素,经费总额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公用经费、三公经费、政府采购执行率都在预算安排范围内。在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已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包含在主管部门内在南昌市国资委信息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2017年预算支出为118.68万元,决算支出为144.34万元,剔除政策性增资的影响因素预算得了较好的执行,中心严格控制各项能耗和“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运行成本,本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各种规章制度管理使用,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2017年通过全体中心人员的努力全面完成了市委老干部局和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完成了上级安排的老同志走访、慰问等工作,全面落实“两项待遇”,很好地完成各种经济、社会、效益指标工作,老干部们比较满意。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2017年在共同管理服务方面:中心采取电话、接待来人来电来访、参加片属离休干部党支部活动,深入改制企业面对面等方式为已改制企业和离休干部及家属提供了政治生活待遇方面的政策咨询和协调服务,参与市委老干部局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调研,向有关方面反映离休干部的诉求,为他们排忧解难。

在直接管理服务方面:一是对直接管理服务的离休干部开展了五必访上门服务,做到了春节等传统节日慰问,生病住院探望,生日祝寿,易地居住走访的全覆盖,上门服务率达100%;二是组织离休干部参加全市形势报告会,重大节日的书画诗词比赛活动等,平时送学习资料,夏季送清凉,重阳送关爱,让离休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积极走访慰问离休干部并帮助他们处理后顾之忧。老干部对离管中心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8%以上。我们将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炼出更好地为企业离休干部服务和管理方法,最终实现为全委改制企业离休干部提供优质的管理和服务。

中心为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收入来源皆为财政拨款。本年度预算支出118.68万元,决算经费总支出为144.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8.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35万元。

1、 本年度工资福利支出123.16万元,上年度为108.85万元本年度增长14.31,主要增长因素为政策性增资。

2、本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7.03万元,上年度该项支出为16.7万元,该项支出主要用于租赁费和办公经费及支付离休干部各项费用等。中心积极倡导节俭办事业,节能降耗,比上年减少该项支出9.67万元。

3、“三公经费”本年度未发生。单位成立时未得到公车购置许可,单位无公车。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无人员出境,未发生公务招待费。所有经费已含在主管部门数据内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4、本年度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4万元,上年度该项费用为13.35万元。主要开支于离休干部各项补贴及公用经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本年度此项费用增加1.19万元,主要变化因素为住房公积金调整。

中心内部设置有综合科和管理科二个科室,根据分管工作的性质制订了工作职责,财务管理方法和固定资产、档案管理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财务制度得到了很好的实施,财产物资得到了良好的保护,极大程度地降低了各种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本年度的各项支出保障了中心工作的正常开展强化了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工作质量,保障了离休干部各项待遇及活动的开展,完成了上级安排的老同志走访、慰问等工作,很好的完成各种经济、社会、效益指标工作,老干部们比较满意,促进社会和谐。

四、存在的问题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费用支出的进度缺乏全面性和主动性,活动场所经费大部分在年末支付,导致支付进度率不均衡,政府性奖励资金未纳入预算,形成资金缺口。

五、改进措施和建议

在今后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主动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对政府性奖励资金的来源请求政府予以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2018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