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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国资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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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昌市国资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国资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国资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国资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国资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隶属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当于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我市工口七个工业局(办)和市经贸委的离退休人员和离岗退养人员提供人事管理及相关服务。

二、部门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中心”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强大动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做好离退休人员工作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国梦”相结合,通过全体工作人员的认真负责,周到服务,确保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各项政策、待遇落实到位,推动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紧紧围绕南昌市委、市国资委党委部署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老干部党员支部工作新格局。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紧扣“中心”服务老干部工作实际,以政治思想水平的提升,老干部政策的熟悉掌握,以实际行动全面做好老干部的服务工作。总体目标是: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得到全面落实;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得到充实提高;老干部优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切实保障老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努力使退管中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建工作有新提升、新突破。

2、创新管理服务理念,搭建管理服务新平台。坚持为离退休人员服务,创新管理服务理念,不断完善搭建管理服务的新平台。要求“中心”党员、干部、职工围绕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开展好各项工作。冬送“温暖”,夏送“清凉”。春节期间,高温季节,组织开展慰问走访送温暖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适合老同志参加的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逢年过节送关怀,送祝福。“七一”党的生日、“八一”建军节、“国庆”、“重阳”期间慰问老同志,对在昌的离休老干部进行上门慰问走访。

3、大力推进文化养老工作。充分发挥老同志协会作用,不断丰富离退休人员精神文化生活。组织老同志开展歌咏比赛、书法比赛、诗歌、散文征文大赛等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4、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把思想教育、纪律约束、监督查处融为一体,完善制度建设,继续坚持开展“为民务实清廉”活动,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老同志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用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练好自身内功,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继续营造抓作风树新风的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委员的作用,支部组织生活走向正常化,有声有色地开展党的各项活动。

5、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手册,明确作风建设责任。深化“四风”整治,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切实把作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持续努力、久久为功,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形成作风建设合力。充分发挥职能单位作用,明确和落实相关责任,形成作风建设齐抓共管的整体格局。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南昌市国资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南昌市国资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编制人数11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数9人,其中:在职人数9人,包括行政人员2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7人;离休人员22人;退休人员279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国资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市国资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723.87万元,比上年减少87.45万元,下降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1.22万元;上年结转:62.6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市国资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723.87万元,比上年减少87.45万元,下降4.8%。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87.2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85.8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9.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支出281.66万元;项目支出136.67万元,包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6.06万元、其他项目支出40.6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6.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1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85.8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6%;商品和服务支出19.6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1.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3%;;项目支出136.6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9%。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南昌市国资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61.22万元,较上年增加33.31万元,增长2%。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4.6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9.0%;住房保障支出16.5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样式:截至2020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为0。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本部门一级项目1个,具体为:

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项目:重大节日、生日、生病住院慰问离退休干部。

一级项目: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二级项目:离退休人员生活帮扶

1、项目概述:及时发放离退休人员慰问品,全面落实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帮扶。

2、实施主体:中心离退休人员

3、实施周期:1年

4、年度预算安排:74.04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离退休人员数量301人

质量指标:慰问品发放覆盖率100%

时效指标:慰问品发放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离退休人员生活帮扶慰问品不超过74.04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离退休人员对生活帮扶的满意度100%

满意度指标:离退休人员满意度超过95%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

第三部分 南昌市国资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国有资产监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项):反映除所列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资源勘探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南昌市国资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表_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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