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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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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19—2021年)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80号),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不断做强做优做大,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大力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坚定不移全面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提升市属国有企业的发展速度和质量,打造创新、担当、品质、活力、开放五型国企,为做大做强做优大南昌都市圈,打造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南昌样板发挥重要作用。

(二)主要目标

2021年末,市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强化,整体实力进一步增强,发展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国企改革进一步深化,全市国资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对外开放合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强化。大力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力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增5家以上;企业R&D投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科技创新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企业整体实力进一步增强。制定“6332”目标,到2021年,力争市属国有资产总量突破6000亿元,打造3家市场竞争力强、总资产过千亿的大型企业集团,3家市场竞争力强、总资产过五百亿的大型企业集团,企业实现营业收入突破2000亿元。

——发展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市属国有企业利润总额稳步增长。企业降杠杆取得显著成效,资产结构进一步优化,企业整体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5%以内,带息负债比例进一步降低。到2021年末,力争打造3家以上AAA级主体信用评级企业,市属国有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进入中部省会城市先进行列,国有经济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显著增强。

——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深化。实现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全覆盖。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切实转变,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真正树立。全面完成市属一级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积极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属国有企业整体混改率比2017年底提升20%以上。江铃集团参与全国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市政建设公司等8家企业参与全省百户国企混改攻坚计划取得显著成效,着力打造成为治理结构科学完善、经营机制灵活高效、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的国企改革尖兵,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坚持引进来走出去并举,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巩固南美、非洲市场,发展东南亚、中东市场,开拓欧美等市场,全面深化同长江中游城市群、闽浙赣皖等经济协作区、泛珠三角区的互利合作,全力承接区域产业转移及央企入赣、赣商回归,推动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基本形成市属国有企业全方位、多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合作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创新型国企

1.构建完善创新体系。积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和加大政府投入、鼓励企业投入、引导社会投入的多元化技术创新投入机制。大力支持市属国有企业联合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开展科研成果对接,关键技术研发,构建科研与创新共同体。充分利用南昌市科技广场,完善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启动建立共享服务评价体系。积极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首批全国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加大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努力打造崇尚创新、勇于创新、激励创新的舆论氛围和制度环境,对符合条件的国有科技型、创新型企业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和分红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2.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标杆型高新技术企业的梯次培育机制,实施高新技术企业量质双提升工程,不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落实《南昌市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办法》,推进同济江铃汽车创新研究院等研究机构的引进建设工作,大力创建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至2021年底,市属国有企业中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数量显著增加,力争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以上。积极推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有条件的市属国有企业中建设运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不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落实《南昌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等研发加计扣除办法,鼓励支持企业加大研究投入,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围绕重大技术需求,瞄准世界科技前沿,推进一批重点行业的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加快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等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和产业化。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定向支持、重点培育,对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作为企业上缴利润抵扣项。加大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力度,推进科技金融结合。推广洪城科贷通融资模式,用财政专项资金作为贷款风险补偿金存入合作银行,引导银行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无抵押贷款,鼓励银行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企业在科技研发、创新资源收购等方面形成的费用以及在创新平台建设和行业标准制定等方面的投入,在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4.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引进选拔培养一批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积极对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省双千计划和市洪城计划洪城特聘专家等人才工程,面向国内外引进一批高精尖缺优秀高层次人才,制订并实施市属国有企业高端人才培养计划,打造市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队伍。每年组织多场次、多形式的市属国有企业招才引智活动,加大对企业新引进落户科技创新人才补贴力度。(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着力增强市属国有企业整体实力,打造担当型国企

5.努力做大市属国有企业规模。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市属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支撑带动作用。加大资源清理力度,加大资源挖掘力度,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加大优质资源配置力度。进一步将优质资源配置给市属国有企业,以降低企业负债,壮大企业实力,并推动以城补产、以城补工战略落到实处。支持江铃集团、工业控股集团、市政公用集团等具有比较优势的市属龙头企业跨越发展,形成一批占据产业高端、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千亿级、五百亿级企业集群。对通过经营业绩及目标管理考核且年营业收入或利润大幅增长的企业,报请政府一事一议审定后给予专项奖励。(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6.不断做优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加大市属优质资源、优质资产整合和注入力度,做实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积极引导国有资本向优势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抓紧制定全市产业发展投融资指导意见,根据全市区域发展战略,引导企业向产业发展重点区域和功能性区域集聚,结合我市实际及发展方向,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向新材料、新能源、生态环保、智能装备、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新兴产业布局,不断优化国有资本产业和空间布局结构。(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投资促进局、市发改委)

7.大力推进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以市场化为导向,以产业链、利益链为纽带的兼并重组工作,对业态相近、行业相关或处于产业上下游的市属国有企业,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优化整合,增强核心竞争力。统筹安排全市清产核资,将经营性资产分类注入市属企业集团,使集团公司净资产规模做大、负债率降低、经营性现金流做强。力争到2021年底,市国资委一级监管企业数量在压缩到8家基础上实现进一步减少。市属国有企业内部资源的整合、划转、重组行为,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探索建立市属国有资本流动平台,整合盘活各类国有资产,实现资源、资产、资本、资金的良性循环。稳步推进长期亏损企业扭亏脱困,积极利用亏损企业政策处置低效无效资产,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信局)

(三)着力提升市属国有经济发展质量,打造品质型国企

8.加快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按照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指导工业控股集团、江铃集团、旅游集团、国资产业集团和物资集团加快实施汽车及零部件、机械加工制造、纺织服装、商贸物流等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工程。加大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VR等高新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力度,着力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大力促进文旅商融合发展,探索改变目前我市文化产业单一的建投管办方式,在汉代海昏侯国遗址等重点项目中大胆探索用市场的方式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在企业实施产业转型升级和老工业厂房升级改造过程中,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规划调整、土地变性、税费减免、项目报建、消防审批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南昌汉代海昏侯国遗址管理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税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国资委、市环保局、市农业农村局)

9.切实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市属国有企业要尽快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推进下属企业公司制改制,完善下属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力争此项工作至2021年底全面完成。各市属国有企业要全面对标同行业先进企业,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强化精益管理,推动管理进一步规范化、集约化、现代化。各市属国有企业要大力实施降本增效,严格控制费用开支,加强投融资管控,在自主开展投融资活动、自主决策具体投融资项目过程中,充分发挥投融资活动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的作用,实现自主拓展、自主决策、自主经营,切实防范经营风险、金融风险、资金风险和债务风险。确保至2021年底,企业三项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的增长幅度原则上不高于利润总额的增长幅度。在城市、城镇及乡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要确保项目审批环节的合规性、合法性、完整性,各政府公益性项目代建单位要与相关部门规范签定项目代建合同,完善项目审批程序,确保企业健康、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各市属国有企业)

10.稳步推进国有企业结构性去杠杆工作。通过市场化的债转股、股权融资、优化债务结构等措施,积极稳妥降低国有企业杠杆率。对市属国有企业承担的政府建设项目、公益运营项目持续投入必要的财政资金,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承担政府融资代建项目工程及财务决算,报请政府审定后,项目计息期按照项目实际的融资周期据实计算,建设期和质保期的财务费用等实际融资成本据实列入回购资金,切实减轻企业债务负担,改善生产经营状况。合理控制企业带息负债比率,努力压缩负债规模,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至2021年底,企业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5%以内。(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国资委)

11.有效防控企业经营风险。大力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健全完善内控体系,建立内控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人、财、物的管控,积极做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风险防范和处置,强化企业债务管理,积极化解债务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着力提升企业信用评级,力争至2021年底,市属国有企业中信用评级AAA级企业增至3家以上。大力拓展融资渠道,重点拓宽产业发展融资渠道,由市属六大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南昌市产业发展担保基金,依法依规为全市重大产业项目融资提供增信,至2021年底,市属国有企业直接融资比例比2018年底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2.不断增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建立一套完整的合规管理机制,有效控制企业运营风险,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企业决策会议讨论,重大决策需要企业法务的法律意见。企业法务要坚持事前性、动态性、制约性的基本原则,最大幅度地降低合同风险。(责任单位:各市属国有企业)

(四)着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打造活力型国企

13.实现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全覆盖。按照依法依规、分类推进、规范程序、市场运作的原则,以管资本为主,稳步将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至2021年底,实现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全覆盖。(责任单位:涉及移交任务的市直单位)

14.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参与全省百户国企混改攻坚计划,大力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及其他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参与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企业产权结构,激发企业发展活力,至2021年,市属国有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比例提升20%以上。积极对接我省映山红行动计划,加强分层次、分梯队培育工作,推动市属国有企业上市上板,至2021年底,新增2家以上上市挂牌企业,力争市属国有资本证券化率比2018年末提升5%以上。探索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工作,力争至2021年末,2家以上企业纳入全省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在部分市属国有企业探索试行给予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员工实际股权、虚拟股权、期权、分红权等中长期激励。(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投资促进局、市行政审批局、市金融办)

15.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确保此项工作至2021年底全面完成。各有关市直部门要在企业工商变更登记、财税政策优惠、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房屋及其他资产继承等手续办理中给予大力支持,简化办理流程,减轻企业负担。以加强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三会一层建设为抓手,努力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企业逐步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制度,进一步加大市场化选聘企业领导人员力度。江铃集团在参与国企改革双百行动中,要坚持党的领导,着力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法人治理结构、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励机制以及历史遗留问题方面实现突破,同时,加快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取得成效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至高管人员,建立现有经营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实行市场化薪酬机制。(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税务局)

16.改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式和手段。按照事前规范制度、事中加强监控、事后强化问责的思路,按照放管服要求,更多运用法治化、市场化的监管方式,切实减少出资人审批核准事项,改变行政化管理方式。按照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优化监管流程,提高监管效率。加强投融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每年选择部分已完成的重大投资项目开展后评价,相关的专项费用由财政专项列支。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由一级企业依法依规决策。加强对国有资本运营质量及监管企业财务状况的监测,强化国有产权流转环节监管,落实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按照国有企业的功能界定和类别实行分类监管,改进考核体系和办法,以经济增加值为主,综合考核资本运营质量、效率和收益,并将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合规经营、履行社会责任等纳入考核指标体系。(责任部门: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着力扩大对外合作交流,打造开放型国企

17.加快走出去步伐。“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承包工程转型升级,巩固南美、非洲市场,发展东南亚、中东市场,开拓欧美等市场,引导企业探索EPC、投建营一体化等经营模式,推动对外承包工程向国际产业链高端延伸,并带动技术、产品、设备和服务业走出去,推进优势产业产能走出去,鼓励战略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开展海外投资并购,建立海外研发中心、制造基地和营销服务体系,培养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竞争的新优势。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用互联网+外贸实现优进优出,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在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的手续审批上,各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协助办理,开辟绿色通道。(责任部门:市投资促进局、市外事办、南昌综合保税区、市国资委、市商务局)

18.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面深化同长江中游城市群、闽浙赣皖等经济协作区、泛珠三角区的互利合作,积极对接央企入赣”,充分利用赣港会、赣台会、赣深会、泛珠会等招商平台,积极承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等产业组团式、链条式、集群式转移。加强省内外产业板块合作,引导企业重点围绕延链、补链、强链需要,加强与世界500强、行业龙头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沟通对接,寻找合作机会,加快项目引进。突出轻资产、重资本招商,灵活运用专业平台招商、产业基金招商、产业链招商、市场资源招商等多种方法,全力吸引项目、资金,建立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协同推进机制,以招商项目为载体打包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大力支持市属国有企业走出去招才引智。(责任部门:市投资促进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19.增进国有企业之间沟通交流。建立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做到每季度召开一次,加强市属国有企业间沟通交流。加大与中央企业和省内外地方国有企业交流合作力度,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进一步提升国有资本配置运营效率,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三、保障机制

20.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同步谋划,充分发挥市属国有企业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从严选拔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全面加强企业纪检监察、审计、监事队伍建设,强化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履职行权的监督;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必须前提。

2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机制。各市属国有企业要将高质量发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订具体行动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22.鼓励创新容错。尊重企业家和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创新、鼓励探索、鼓励实践。探索建立改革发展创新容错机制,制定出台相关文件,对改革发展创新工作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有关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决策、实施,且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依法免除相关责任,保护企业家和广大企业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热情。

23.注重考核激励。结合市属国有企业实际,探索建立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情况的督办督查,相关内容列入企业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与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任免、待遇挂钩,建立奖优罚劣的长效机制。

24.落实政策扶持。市直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在项目、资金、要素、资源和行政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的指导支持。市属国有企业要主动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市重大专项、平台建设、人才引进、财税金融和科研补助等政策和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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